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鹿寨县四排镇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LZHG20-017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除颤监护仪一台、全自动洗胃机一台、心电监护仪(儿童配置)一台、心电监护仪(成人配置)一台、高频电刀一台、便携式除颤仪一台、自动气压止血仪一台、病床设备带(中心供氧、负压)一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四、采购预算:59.01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条件且按该办法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报价,对其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相关证明:
2.1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证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2.2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提供许可和备案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明;
3、投标人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6月9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投标人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
2.获取地点: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柳州市城中区河东路一号秀景园3-16)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50元。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递交的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6 月23 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6 月 23 日9时3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凭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经验证后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柳州市城中区河东路一号秀景园3-16)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 6 月 23 日9时30分在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柳州市城中区河东路一号秀景园3-16)开标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至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鱼峰支行,开户账号:70400500000000010434(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
十一、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鹿寨县四排镇卫生院
地 址:鹿寨县四排镇建学街131号
联系人:覃必乐 联系电话:1397726976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城中区河东路一号秀景园3-16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72-2128755
3.监督部门:鹿寨县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6822756
十三、发布媒体: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zfcg.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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