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项目电梯工程 |
点击:56次 日期:2020-06-03 15:24:21.0 |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项目电梯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项目电梯工程已由新沂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以新开经发审批【2017】40号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项目电梯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新沂市滨河花园二期安置房
2.1.2建设规模: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项目电梯工程66台电梯采购;
2.1.3合同估算价:约 18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115 日历天;生产工期 25 日历天,安装工期 90 日历天。
2.1.5其他: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招标公告为第 1 标段。
2.2 招标范围: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项目电梯工程66台电梯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质保期(两年)内的修、配、换等售后服务,具体每台电梯技术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电梯附表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当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提供电梯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 A 级以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A 级;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投标人须提供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电梯)A 级以及电梯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 A 级并同时提供投标人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 B 级及以上;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3 所投品牌制造商必须具有 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认证证书;
3.4 (1)自 2018 年 5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 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 自 2019年 5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 自 2 0 2 0 年 2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8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等级为B级及以上。(a.企业信用报告为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b.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息请查阅“新沂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xy.gov.cn/xy/xxgk/InfoDetail/?InfoID=bdc4ca5a-8511-4fc0-8e73-fb08551b5b40]“备案征信服务机构”专栏;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67025912)。
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市经济发展局信用办)。
3.9 投标人所投产品需具备的特定条件(制造商):
本次招标的推荐品牌为:上海富士(SH-FUJI)、速捷(SURAPID)、林肯电梯(LINGOLN)、富士精工(FUSYG) 、美迪斯(MATIZ);投标人不是前述推荐品牌的,投标前须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将“招标人书面同意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10 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经销商应具有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制造商与销售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按照苏政发﹝2017﹞151 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银行电汇、网银(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4.2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3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4 本工程一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2345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6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4.8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五日内 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9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 取回;如投标人中标,施工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6 月 02 日至 2020 年 06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 6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cet.com/xzwebnew//)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预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
10.3 特别提醒,本工程现场开标,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必须带原件备现场审核。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钟山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省新沂市滨河花园二期安置房 |
地 址:新沂市天润苑6-403 |
邮 编:221400 |
邮 编:221400 |
联 系 人:严文美 |
联 系 人:胡传建 |
电 话:18752065291 |
电 话: 19952111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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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6 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