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润城龙华庭棚户区改造(一期)区块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
点击:59次 日期:2020-06-03 15:24:21.0 |
招标公告
1、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的丰县润城龙华庭棚户区改造(一期)区块建设项目已经丰县行政审批局以丰行审许可变更[2019]1号“关于丰县润城龙华庭棚户区改造(一期)区块建设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工程监理的投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丰县-东至东环路、西至丰邑路、南至南二环路、北至南环路。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西区块建设工程和东区块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05295.54㎡,施工合同估算价123595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960万元,其中:
西区块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8#楼、15#楼、17#楼、地库等单项建筑工程,以及附属配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围墙、门卫、配电室、开闭所等配套建筑物工程,以及道路、硬化、停车场、活动场地、给排水管网、路灯照明、强电及弱电、交通设施、景观绿化、通信、热力、燃气等配套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40425.57㎡、施工合同估算价71510万元;
东区块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9#~14#楼、16#楼、18#、19#楼、地库(含人防地库)等单项建筑工程,以及附属配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围墙、门卫、配电室、开闭所等配套建筑物工程,以及道路、硬化、停车场、活动场地、给排水管网、路灯照明、强电及弱电、交通设施、景观绿化、通信、热力、燃气等配套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64869.97㎡(其中人防面积约20080㎡)、施工合同估算价52085万元。
2.3招标范围(委托监理的范围及内容):
2.3.1设计阶段:协助发包人在设计阶段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监督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
2.3.2施工阶段:丰县润城龙华庭棚户区改造(一期)区块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所含全部内容以及所有附属配套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参加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参加工程验收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义务等);
2.3.3保修阶段:保修阶段的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计阶段的配合等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义务;
2.3.4其他服务项目:协助发包人编制工程建设前期、建设期、建设后期各项相关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发包人指令或统筹安排办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事务和业务。
2.4要求工期:930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自委托合同签定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甲级或综合资质,同时具备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3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c、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原在监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3.6投标人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0585556、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89203279、0516-83709981);
3.7投标申请人自2015年6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监理合同的工程造价不小于,7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25万㎡或监理费用不小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务【以中标通知书、委托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关监督部门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同时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3.9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的情形,其中“近三年”是指自2017年6月1日(含)以来;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24日15时。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15时。
6.2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操作流程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0、其他:
10.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丰县工农路23号 地 址:丰县工农路3016号
联 系 人:董升弦 联 系 人:孙觅
电 话:18811961876 电 话:051689249200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