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受采购人(鹿寨县四排镇卫生院)委托,拟对医疗设备采购(LZHG20-01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招标项目及服务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0年6月1日12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单位反映,以便我单位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河东路一号秀景园3-16
联系人:邓 工 联系电话:0772-2128755
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预公示文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