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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丰城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PPP项目(一期)”(项目编号JXZX-202003011)的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73次 日期:2020-06-01 12:56:00.0

一、招标条件

经丰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丰城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PPP项目(一期)项目编号:JXZX-202003011)(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丰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实施机构”)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特邀请具有投融资能力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丰城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PPP项目(一期)

(二)实施机构:丰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丰城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改造涉及土地面积共1707.21亩(其中,国有土地435.37亩,集体土地1271.84亩),共改造4940户。项目采用货币补偿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拆迁总建筑面积502603.31㎡,其中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1761户,涉及改造面积182134.69㎡;选择实物安置3179户,涉及改造住宅面积320468.62㎡。

项目拟新建安置小区12个,安置区总用地面积250.83亩,新建安置小区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435416.54㎡,并配套地下建筑面积约130326.53㎡(含地下车位及设备设施用房等)、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等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率25%~30%,容积率<2.7,计划安置户数3179户。

三、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运作,计算的总投资为动态投资,本项目纳入PPP的总投资以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投资额为计算依据。本项目总投资为249558.84万元,其中安置小区总投资约138090.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4247.26万元,其他费47267.18万元,预备费6575.72万元),拆迁补偿费60998.37万元,一次性货币补偿费35645.06万元,建设期利息14825.25万元。

四、合作形式

本项目采用“BOT”运作模式。丰城市人民政府授权丰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社会资本方,并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成立项目公司或选择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丰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本项目合作期25年,建设期3年,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

1)主体:中标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或选择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作为合作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

2)项目公司股权结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50558.84万元,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注册新公司作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0558.84万,也可选择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等同项目资本金或按公司法相关要求执行)。

3)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具有部分经营性收入(使用者付费),采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机制,政府补贴为可用性付费和年度运营维护付费。

4)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应向项目实施机构或丰城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完好、无偿地移交本项目资产及附属设施、文件和资料,且应清除本项目设施设备上的一切债务和或然债务(包括质押或任何形式的担保);但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的银行存款以及债权、债务不属于移交之列。

5)本项目施工、货物、服务等采购均按当地政府相关程序进行二次招标确定。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申请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六、资格预审方法

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资格评审小组,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对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供应商凭《投标邀请书》领取《招标文件》。

2.  实施机构在资格预审会后到丰城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丰城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于202062124时前,凭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  申请人应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密封后于202062214:30前送达:(丰城市第二行政中心九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不予接收。

2.  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和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cgzj.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实施机构:丰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95-6609232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府前路222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先生、涂先生

联系电话:0791-86123615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9号吉成大厦1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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