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汽车车桥制造项目客服中心及食堂工程总承包 |
点击:53次 日期:2020-05-27 10:49:04.0 |
徐工汽车车桥制造项目客服中心及食堂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徐工汽车车桥制造项目客服中心及食堂工程已由徐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2019】-150号。项目业主为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工汽车车桥制造项目客服中心及食堂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高新区重卡北路以南,彭祖大道以西、徐工消防车地块以北
2.1.2建设规模:建筑物总占地面积约8048㎡,总建筑面积约10628㎡ 。其中仓库建筑面积约4638㎡,配套生活辅房建筑面积:5990㎡。
2.1.3合同估算价:约35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2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210 日历天,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6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包含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前期报建、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或国家贰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1)投标申请人自2017年5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额大于2500万元的公共建筑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或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7500平方米的设计项目业绩】(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5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额大于2500万元的公共建筑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或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7500平方米的设计项目业绩】(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2)如投标人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如投标人为设计企业,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征信服务公司”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
(1) 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8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30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招 标 人: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 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C-311
珠江东路19号
联 系 人:杜部长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516-83189111 电 话:0516-83908616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