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山东 > 烟台市

招远市人民法院金岭人民法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87次 日期:2020-05-26 11:34:16.0
招远市人民法院金岭人民法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00525-ZY018S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招远市人民法院金岭人民法庭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为招远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经以招发改【2018】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招远市金岭镇政和路与长安路交叉口西160米路北;总建筑面积约1831㎡,层数三层、建筑高度15.05米、结构形式为装配式结构。计划投资额:约5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2招标范围: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进行施工总承包。
2.3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竣工。
2.4工程质量: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递交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发生变更或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资格预审;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5-26 08:30至2020-05-30 17:3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押金/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缴纳方式如下:
开户名称: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远分公司
开户行:恒丰银行招远支行金晖分理处
账号:853542140122801110
咨询电话:13964590977
潜在投标人在汇款凭单的用途或附言、备注等填写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费,文件费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缴纳的视为未有效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4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9日上午09时00分。
5.2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网上开标”,申请人无需到现场。申请人须于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 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896343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7家的,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远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招远市大秦家街道安康中路69号 地    址: 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117号内7号
邮    编: 265400 邮    编: 264000
联 系 人: 王飞 项目负责人: 徐军霞
电    话: 18660539217 电    话: 1396459097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369591538@qq.com 电子邮件: sdxyzbzy@163.com
2020年5月25日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