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2020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村外部分)招标公告 |
点击:64次 日期:2020-05-26 11:34:16.0 |
龙口市2020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村外部分)招标公告 | ||||||||||||||||||
20200525-008gs | ||||||||||||||||||
1. 招标条件 | ||||||||||||||||||
龙口市2020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村外部分)已经龙口市水务局以龙水字[2020]38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龙口市新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标、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该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融资资金。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龙口市2020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供水管线,管线从龙口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市政供水管线延伸至各村,包括供水管线和附属设施。 计划工期:接招标人开工令后开工,2020年12月20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施工招标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本次招标为监理标段、施工标段。 监理标:龙口市2020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村外部分)监理标段。 标段内容:负责龙口市2020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村外部分)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含保修期)。 工程施工标:龙口市2020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村外部分)施工标段。 标段内容:龙口市2020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供水管线,管线从龙口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市政供水管线延伸至各村,包括供水管线和附属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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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监理标:(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高级水利相关职称、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项目总监。项目总监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其他主要监理人应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监理工程师;(4)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验;(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3.2施工标:(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4)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5)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中公布有“开工在建”状态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报名。(6)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3.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5-25 08:30至2020-06-01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
4.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发布媒介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龙口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
7.其他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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