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西二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4#、5#楼工程 |
点击:74次 日期:2020-05-23 18:11:57.0 |
兴平市西二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4#、5#楼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登记编号:XJJ(XP)2020016
1.招标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兴平市西二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4#、5#楼工程
招 标 人:兴平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西吴街道办事处卫青路西侧
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西吴街道办事处卫青路西侧,总建筑面积29622.51平方米(含地下室),4#、5#楼均为二十二层,两梯四户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投资估算:约8500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国有资金 100%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至今具有类似业绩;
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并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
2.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信息。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资格审查方式
有限数量制;限12家;申请人数量不足12家时,则变更为资格后审;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2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或二维码清晰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基本信息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拟派项目经理相关执业证书,企业近三年内类似业绩及证明资料、项目经理近5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以合同中项目经理名字为准),被委托人需提供连续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障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以上资料必须出示证件原件,并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9日上午9:00 ,地点为: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咸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平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边工
联系电话:029-38817040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来工
联系电话:15664907469
监督单位:兴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38836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