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安置房四期(二次公告) |
点击:37次 日期:2020-05-23 16:55:24.0 |
徐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安置房四期
工程总承包(二次公告)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安置房四期 已由徐州市铜山区行政审批局以徐铜行审投建【2020】100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新盛绿源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安置房四期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总用地面积101.7亩,项目分为A、B两个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7.4万㎡。
2.1.3合同估算价:约56203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0日历天。其中: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57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徐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安置房四期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全部内容的 EPC 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报建、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概预算编制)、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附属配套设施(包含道路、给排水、消防、室外管网、景观绿化、路灯照明、围墙等)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建设类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3.1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2017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2017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③投标人2017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3.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2017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2017年4月1日以来,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2017年4月1日以来,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3.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及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 [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征 信 服 务 公 司 ” 专 栏 ,咨 询 电 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6-83709981、 0516-80800966);
(3)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7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限二名,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9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5月22日9时30分至2020年6月23日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6月23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上发布。
招 标 人:徐州新盛绿源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三胞广场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层
邮 编:221000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包福贵 联 系 人:朱吉学
电 话:0516-83898609 电 话:0516-83906677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