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汉画像石艺术馆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
点击:188次 日期:2020-05-21 12:03:28.0 |
徐州汉画像石艺术馆消防系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汉画像石艺术馆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已由 徐州市文物局 以徐文物复(20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汉画像石艺术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汉画像石艺术馆消防系统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湖东路5号。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54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22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 其他: 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消火栓、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通风排烟系统、防火门、窗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 5 月 20 日至2020年 6 月 1 日 1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6 月 1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汉画像石艺术馆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湖东路5号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B栋410室
邮 编: 221000 邮 编: 221000
联 系 人:纪明君 联 系 人: 朱清梅
电 话:19852491460 电 话: 0516-83908186
2020年5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