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龙港市行政(副)中心后勤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
点击:60次 日期:2020-05-20 09:52:28.0 |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龙港市行政(副)中心后勤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委托,就2020年龙港市行政(副)中心后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LGCG2020019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2020年龙港市行政中心后勤服务 | 批 | 1 | 317.513 | 详见招标文件 | |
2 | 2020年龙港市行政副中心后勤服务 | 批 | 1 | 161.1282 | 详见招标文件 | |
本项目分2个标段,如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将自动退出二标段的竞标。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由供应商自行在网上下载。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可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投标提问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答复。
报名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说明:①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 (“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②未在注册的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再行报名(注册地址:http://zfcg.czt.zj.gov.cn/)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至时间之前完成网上在线报名,网上报名网站为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未报名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09:30:00(北京时间)
六、投标地点: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
七、开标时间:2020年6月11日09:30: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
九、投标保证金: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邀请(通知)书”。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八部分评标定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八部分评标定标办法”。
(3)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优先采购评审标准详见“第八部分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优先采购评审标准详见“第八部分评标办法”)。
4、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相关说明:
①投标人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但须备注当面签收确认,并提前5天与我公司经办人联系。否则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而产生投标无效的后果,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寄接受人及联系方式:陈维文 13738772079
邮寄地址: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②允许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人员不得超过1人,且持有“绿色健康码”,体温不超过37.3℃,不得聚集。以上两种递交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③供应商采用邮寄投标文件需注明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需要供应商澄清或签字确认的,供应商代表未到现场的,则发送询标或签字确认相关内容至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电子邮箱,供应商代表30分钟内澄清、说明、确认或者更正的回复发送至邮箱171951585@qq.com.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澄清或确认的则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38772079
传真:0577-57579768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国际商务大厦9楼
2、采购人名称: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77-59889081
传真:0577-59889081
地址:龙港市镇前路19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督查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081617
传真: 0577-68081617
地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附件信息:
2020年龙港市行政(副)中心后勤服务定稿5.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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