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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沿浦片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和绿色防控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点击:50次 日期:2020-05-20 09:52:19.0


  潜在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沿浦镇人民政府委托就苍南县沿浦片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和绿色防控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CNDL2020217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

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1

苍南县沿浦片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

1

115

苍南县沿浦片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标项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需承担完成本标项的所有费用。

115


2

苍南县沿浦片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绿色防控建设

1

77.9

苍南县沿浦片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绿色防控建设标项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需承担完成本标项的所有费用。

77.9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项1资质要求:

 1、基本资质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窗体顶端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窗体底端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标项2资质要求:

 1、基本资质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窗体顶端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窗体底端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时间)和获取地址:

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 投标地址(投标平台):

1、代理机构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

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

八、 开标时间:2020年6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九、 开评标活动实施地址(开标平台)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十、 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代理机构质疑受理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77-80867666,邮箱:csjing02261kd@qq.com

采购单位质疑受理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77-64671019

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a、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不接受现场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注意:至本项目投标结束止,投标人需确保“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和CA驱动端为最新版本。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避免造成损失。

b、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c、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d、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e、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f、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邀请(通知)书”。

(2)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 评审办法”。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 评审办法”。

4)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优先采购评审标准详见“第六部分评审办法”)。

5)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优先采购评审标准详见“第六部分评审办法”)。

(6) 本项相关金融政策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 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 号文件要求执行。

     4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格式自拟)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271221935@qq.com)。

5、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格式自拟)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271221935@qq.com)。

6、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十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168760898

传真:0577-80867666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时代御园中央广场14幢(海西电商科技园)5楼509

2、采购人名称:苍南县沿浦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64671019

传真:0577-64671019

地址:苍南县沿浦镇新兴街116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财税大楼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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