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5小区三期EPC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65次 日期:2020-05-18 12:14:39.0 |
A-45小区三期EPC工程招标公告 | ||||||||||||||||||
20200515-KF041GZ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A-45小区三期EPC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烟台业达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括:本项目为A-45小区三期EPC工程,位于古现深圳大街以北、厦门大街以南、柳林河以东,占地面积约5.73万㎡,建筑面积约13.22万㎡,其中包含4栋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12.18万㎡和1栋幼儿园建筑面积约1.04万㎡。计划投资额约4.26亿元。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2个月(其中设计期限为60日历天),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移交,移交完成后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备案手续。 2.4勘察设计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等有关要求以及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应国家有关标准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总承包(EPC)项目,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的所有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2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6投标人在2018年度烟台开发区建设行业(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中不低于A级(含); 3.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仅限于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与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其它形式不接受 。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5-15 19:00至2020-05-22 19: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
4.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 5.2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发布媒介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7.其他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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