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帆街道“污水零直排区”排查项目(重)实施理由和现场防护措施的公告 |
点击:41次 日期:2020-05-18 11:20:31.0 |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相关工作的公告》《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解释口径》,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
一、本项目实施理由:本项目根据《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全面排查、管网先行、整治跟进、整体推进”的思路设计了“污水零直排区”实施建设方案,排水建设与管理是乡镇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保障全镇居民的正常生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全镇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繁荣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故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经采购单位负责人同意,在我省疫情响应期间进行招标。
二、采购组织机构制定的现场防护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采购活动现场人员健康码等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隔空就坐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现场所有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采购监督人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场地将安排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评审之前,对该场地进行消毒,要求评审人员隔空就坐;评审结束后,现场人员分散离场。
附件信息:
实施理由和现场防护措施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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