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乡村风貌提升示范村(“美丽柳州”乡村建设综合示范村)--鹿寨县鹿寨镇大村村大桥屯片区建设项目工程Ⅱ标段--亮化提升(LZHC20-020)更正公告 |
点击:71次 日期:2020-05-18 10:44:23.0 |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乡村风貌提升示范村(“美丽柳州”乡村建设综合示范村)--鹿寨县鹿寨镇大村村大桥屯片区建设项目工程Ⅱ标段--亮化提升
二、采购项目编号:LZHC20-020
三、采购单位:鹿寨县乡村振兴(“美丽鹿寨”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0772-6810511
联系地址:鹿寨县鹿寨镇创业路2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春云 联系电话:0772-6814823
联系地址: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59号(七楼)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5月11日
六、更正日期:2020年5月18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第17页中
“2、LED灯头:
(1)光源功率:45W LED,光源采用优质高性能芯片,发光效率≥160lm/w,色温4000K,显示指数≥80,寿命大于50000小时;”
现更正为:
“2、LED灯头:
(1)光源功率:30W LED,光源采用优质高性能芯片,发光效率≥160lm/w,色温4000K,显示指数≥80,寿命大于50000小时;”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14页中
“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设备性能及配置、项目实施方案合计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综合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
现更正为:
“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项目实施方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综合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办法》第20页中
“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污水处理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合计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综合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
现更正为:
“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项目实施方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综合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
4、原截标、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10时00分”。
现截标、开标时间延期至:“2020年5月25日10时00分”。
5、以上相关内容作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建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