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D20-095(电器设备)协议供货采购通知-鹿寨县寨沙镇龙江小学 |
点击:36次 日期:2020-05-14 17:37:40.0 |
LDD20-095(电器设备)协议供货采购通知 | |||||
采购编号:LDD20-095 | |||||
鹿寨县寨沙镇龙江小学 : | |||||
你单位申请采购的下列物品符合定点采购要求,请按规定程序采购。 | |||||
品目名称 | 品牌、型号或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地点 | 备注 |
音箱 | 佳比EA240G(1.主机内置2.4G无线接收与功率放大器、近距离对频与DSP双向跳频技术,自动搜索话筒信号进行ID对码匹配、1000套同时使用不串频、抗干扰性强、对频成功有提示音;2.一路自带6V电源有线话筒输入、一路无线话筒输入;3.一组CD/MD/电脑接口音频输入、一组录音输出; 4.外置铝型材散热器,散热快连续工作时间更长;5.一路有线广播应急切换输入、5秒钟后自动恢复教室扩声;6.外接USB连接电脑无限扩展、优化升级功能;7.综合高低音、麦克风音量、线践音量调节;) |
3 | 对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172132050(邓老师) | |||||
鹿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 |||||
2020年5月13日 | |||||
说明: 1、请采购单位在七个工作日内选择选择定点采购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单位可通过充分洽商价格或货比三家的方式选择相应定点供货供应商,以获取最优惠的价格和服务,采购成交价格不能高于定点供货最高限价。 2、采购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成交确认函送政采股。 3、成交结果公告后,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在7个工作日内送政采股备案。 4、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及时按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