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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山艺术街区--李可染艺术馆、A1-9a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

点击:75次 日期:2020-05-14 16:29:48.0

珠山艺术街区--李可染艺术馆、A1-9a装修改造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山艺术街区已由徐州市发展改革委徐发改备【2019】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珠山艺术街区--李可染艺术馆、A1-9a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泉山区珠山东侧,三环南路北侧,珠山东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李可染艺术馆工程建筑面积约6023㎡、A1-9a馆装修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2102㎡。

2.1.3合同估算价约:  58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527 日历天;

设计工期:30日历天;设计开工时间:2020  6   20 日;

施工工期:497日历天;施工开工时间:2020  7   20 日。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采购质量: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以及两年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自2017年5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4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工作】。

注: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总承包项目经理20175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4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监理业绩除外,设计、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4)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7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513日至20206月129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612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开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0. 其他: 

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三胞广场1#楼705室

联系人:黎工

电话:0516-85866707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E栋311室

联系人:王斌

电话:66661288         

2020年5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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