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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UPS维保及电池更换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48次 日期:2020-05-12 10:57:51.0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通知, 经采购单位同意,现恢复该项目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大学委托,就UPS维保及电池更换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WZUZB2020-01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是否进口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UPS维保及电池更换

400000

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自主获取(未注册政采云账号请尽早办理,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咨询电话:4008817190),本项目不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以注册供应商帐号登录,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如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以游客方式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

4、请供应商自行了解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事宜,并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而引起的投标或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

5、采购文件答疑: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5210930

2、磋商线下评审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D-E

七、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办理。

3.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系统上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即后缀格式为.jmbs的加密标书,下同)”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4.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必须插入CA),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60分钟内。

5.  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400-881-7190进行咨询或《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提供期限截止日之后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提供期限截止日为准)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2)    本项目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温州大学

地址: 温州大学茶山校区行政楼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77-8659603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D-E

联系人:叶光亮 

电话:18958950117          传真:0577-85551235    邮箱:735135867@qq.com

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     联系方式:0577-88506788/88523909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

 

温州大学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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