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信息化服务(LJC20-014)竞争性磋商公告 |
点击:70次 日期:2020-05-09 10:54:49.0 |
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化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JC20-014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LED室外宣传系统定制服务、微信公众号定制服务、普法智能管理机器人系统定制服务、在线视频会议平台定制服务、执法记录系统定制服务、司法通移动系统定制服务、司法车载宣传广播系统定制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5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
2、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投标时,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的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及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5月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5月15日止(正常上班时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泽宇美食城内4栋2楼)。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23000元(须足额交纳)。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供应商必须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达账户【开户名称: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跃进路支行,银行账号:70201500000000002271】,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2日上午9时30分。
供应商应于2020年5月22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在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泽宇美食城内4栋2楼),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0年5月22日上午9时30分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泽宇美食城内4栋2楼)。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十一、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104号
联系人:韦小情 联系电话:0772-7214800。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传真:2620289/2612389。
3、监督部门: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72-7218348。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