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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州区教育局清华中小学、新华小学2所学校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点击:118次 日期:2020-05-08 18:11:39.0

 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长治市潞州区教育局清华中小学、新华小学2所学校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第一标段:长治市潞州区清华中小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XAD202002001 ),已由长治市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州发改审发〔201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治市潞州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州区教育局清华中小学、新华小学2所学校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长治市潞州区清华中小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XAD202002001 )。

1.2 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长治市潞州区清华中小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位于长治市潞州区清华中小学校校内;

1.3 总建设规模及内容:

1.3.1第一标段:长治市潞州区清华中小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室外沥青硬化铺装占地面积7430平方米,塑胶场地总占地面积5500平方米,绿化占地面积340平方米,主席台建筑面积54平方米,大门、值班室建筑面积96.60平方米(含门卫室、值班室、电动铁艺门等);升旗台一座,以及室外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费626.77万元。

1.4 建设工期:425日历天。

1.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两个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只能针对本项目第一标段进行投标:

第一标段:长治市潞州区清华中小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仅能对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5816时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一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639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准备好CA锁(本省非长治的CA需在系统账户登录界面进行认证,详情联系CA咨询电话:0355-2090058)、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7、联系方式

人:长治市潞州区教育局

    址:长治市潞州区教育局

    编:046000

人:平先生

    话:1300806107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奥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治市城北西街今典小区1号楼6单元201

    编:046000

人:张峰

    话:1873459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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