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
点击:64次 日期:2020-05-08 17:21:08.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委托,就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SG2020050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具体见招标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 1 | 批 | 95.2849 | 具体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 2 日 09:30
七、投标地点: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瓯海娄桥洲洋路2号)
八、开标时间:2020年6月2 日09:30
九、开标地点: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瓯海娄桥洲洋路2号)
十、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5、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备份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截止前和样品一起送到瓯海交易中心收标区递交;否则视作投标人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和样品”。
6、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7、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单位负责人同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重要提醒:解密用的CA为制作投标文件的CA。
8、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签收工作后,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投标人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和样品后可以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所有投标文件的开封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监督人员签字确认。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须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9、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单位: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
联 系 人:郑女士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东方南路38号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9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0577-88060025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上江路80号新邻里中心4楼16-17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805872316传真:0577-88863066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联系人:虞先生
联系电话: 0577-88522238
地址:温州市新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1号楼
附件信息:
线上电子标5.7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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