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轩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芦溪县妇幼保健院新生儿转运暖箱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点击:64次 日期:2020-05-08 16:29:26.0 |
萍乡市轩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芦溪县妇幼保健院新生儿转运暖箱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萍乡市轩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芦溪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芦溪县妇幼保健院新生儿转运暖箱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PXXXZJ-JT-2020-06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1 |
新生儿转运暖箱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个 |
220000.00 |
注:以上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谈判。注明进口产品的,属非国家强制性禁止的进口产品及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均可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已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资格条件:
(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4、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5、开标时须提供以下(1)~(10)项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18 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
(5)提供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7)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须体现截图时间并加盖公章)
(8)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9)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10)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20年5月8日起到 2020 年 5月13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响应保证金即视为报名。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0年5月14日14时00分,谈判地点: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响应保证金:
1、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4000.00 元,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获取。
(八)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2、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谈判邀请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3、具体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十)疫情防控期间投标要求
(1)限定现场人数,原则上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2)本项目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谈判文件附表), 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3)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进入开标区不准携带打火机,不准抽烟。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
(5)自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次日起14天内,参加现场活动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当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交易中心。
(6)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开标区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座位隔空就座,不操作与业务无关设施设备,维护好交易服务区卫生和秩序。
(十一)联系方法:
1、采购人名称:芦溪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崔微 电话:15979488927
通讯地址:萍乡市芦溪县田心阁
2、代理机构名称:萍乡市轩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5179994380
通讯地址:萍乡市安源区韶山西路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