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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屯中心小学EPC工程

点击:59次 日期:2020-05-08 15:33:29.0

大屯中心小学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屯中心小学已由沛县发改委以沛经审发【202020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歌风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屯中心小学EPC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沛县王陵路南侧,臻园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3547.06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13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40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0  6 15 ,竣工日期:   2021  731

2.1.5 其他: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项目内所有的设计(房建及专业施工图设计、配套、景观绿化等)即含项目范围内总体平面布局、立体效果设计及主要区域效果图等,项目范围内各专业总体设计内容、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土建、安装、附属配套、景观绿化等)所有工程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决算、维护保修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20155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或者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1910-20203月)。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20155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3资格审查还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企业投标的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筑师除外)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开工、且以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项目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除外);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57日至202051217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690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9. 其它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需费用,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作补偿;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歌风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沛县沛公路2号 地址:沛县汉邦路5

联系人:时腾联系人:陈坤

电话:18052200880 电话:0516-8964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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