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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瑞安市图书馆新馆工程岩土勘察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66次 日期:2020-05-07 12:57:06.0

浙江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瑞安市图书馆新馆工程岩土勘察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瑞安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现就瑞安市图书馆新馆工程岩土勘察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JDG20202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项目概况

标项内容

预算金额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最高限价

备注

1

瑞安市图书馆新馆工程岩土勘察

1

40万元

岩土工程勘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

40万元

财政性资金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企业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址、方式、售价:

1、获取时间:2020年5月6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

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如下: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注: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3、磋商文件售价(元):0元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5181430止(北京时间);

磋商截止时间: 20205181430止(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递交。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5181430止;(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

十、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需登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各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办理时间。

4、磋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十二、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满足此规定,方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4、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5、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及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单位负责人同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瑞安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

瑞安市莘阳大道508号

地    点:

瑞安市银座广场A幢二单元2905室

联系人:

陈余力

联 系 人:

林芳、吴丽婷

联系电话:

17767378797

联系电话:

13736788195、13967742602

传    真:

/

传   真:

0577-65838155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65827567

传真:0577-65827570

地址:瑞安市财政局大楼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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