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蟠凤村城中村改造工程(二期)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点击:47次 日期:2020-05-07 12:57:03.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委托,就所需蟠凤村城中村改造工程(二期)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政府分散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DLDL2020072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蟠凤村城中村改造工程(二期)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项目 | 1 | 项 | 1250 | 蟠凤村城中村改造工程(二期)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 /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公布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时间及费用等: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依法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1)、可以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项目公告末尾的“潜在供应商”栏点击获取采购文件,登陆账号填写信息后获取;2)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登陆依法获取,具体为:进入账户后,选择“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 5 个工作日;
4、采购文件售价(元):免费提供;
5、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 24 小时之前(上班时间)与代理公司予以书面声明确认。获取采购文件后擅自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将其记入不良记录,并给与相应处罚。
注:如果供应商没有经过如上流程获取采购文件的,将不能参加后续的项目电子交易流程。
六、采购文件依法获取途径:按照以上要求获取的采购文件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05月26日0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在政采云平台以“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形式在线上传递交,供应商无须到评审现场。
十、在线电子交易活动须知:
1、实施本项目的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如供应商要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办理 CA、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后才能完成在线电子交易活动。
1.1 供应商注册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进行查阅, 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1.2 办理 CA 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办理 CA 需要约一个星期,请自行预留时间。
1.3 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
2、建议电脑采用 windows7 以上的操作系统,为了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问题,建议使用谷歌
Chrome 或 360 浏览器操作。
3、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为:“https://www.zcygov.cn”。
4、政府采购云平台登陆方法有三种:1)账号登陆,2)短信验证码登陆,3)CA 登陆,如获取采购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只需要用 1)和 2)其一即可,如须在线对投标文件签章须采用 CA 登陆。
5、如遇平台技术问题有以下解决办法:1)电话详询 400-881-7190;2)网页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咨询小采”进行咨询。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36568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
联系人:项女士、蒋先生
联系电话:13758708067、152586717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联系人:虞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522238
附件信息:
蟠凤村城中村改造二期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5.6发.doc
341K
政府采购融资 文件.zip
53.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