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庄镇慧德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徐庄镇慧德苑(一期)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EPC) |
点击:58次 日期:2020-05-06 13:02:24.0 |
徐庄镇慧德苑(一期)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徐庄镇慧德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徐开管项[2019]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东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庄镇慧德苑(一期)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庄镇马湖村,魏单路以北,徐州市第二水厂以西。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约13370.58㎡,总建筑面积约41528.8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426.55㎡(包括住宅面积32854.76㎡、商业面积787.68㎡、其他配套用房面积784.11㎡),地下建筑面积7102.29㎡。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供排水管网、通讯、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 13298.26 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60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7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日期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同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质量要求:
2.1.5.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5.2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徐庄镇慧德苑(一期)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的前期报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4.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4.2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4.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2015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4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2015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4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③投标人2015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4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6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2015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4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2015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4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2015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4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④总承包项目经理2015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4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及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7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必须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
3.7.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参与投标的,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255827)。
3.7.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3.7.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6月5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5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招 标 人:徐州东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州经济开发区徐海路9号
联 系 人:杨强
电 话: 0516-832551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7号楼1102-1103室
联 系 人:郭又樟
电 话:0516-83886900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