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点击:49次 日期:2020-04-30 16:10:03.0 |
公告日期:2020年4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委托,现就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线上电子招投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招标编号:WZJYPYCG20200426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 年 | 1 | 165 | 165 |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物业管理相关经营范围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6日14:30
七、磋商地址:平阳县水头镇埭头小区二幢二单元402室
八、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1周左右,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办理时间等因素。)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箱:345935309@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九、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本项目磋商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磋商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磋商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在线磋商)、在线多轮报价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平阳县水头镇梓兴路上下林安置地块4号楼4单元201室
联系电话:13868558011
传真:0577-58107889
2、采购人名称: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周健
联系电话:13606778816
地址:平阳县水头镇东川中路183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传真:0577-63889959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附件信息:
(4.30线上电子)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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