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顺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新冠肺炎核酸、抗体检测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
点击:74次 日期:2020-04-30 16:10:0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苍南顺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就苍南县新冠肺炎核酸、抗体检测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202019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
1 | 苍南县新冠肺炎核酸、抗体检测服务 | 人 | 2000 | 50 | 详见谈判文件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及内容 | /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10】194号),具备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
3)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平台、方式等: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在线免费获取,不提供纸质版本,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的供应商账号注册;
2.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平台:政采云(www.zcygov.cn);
4.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免费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提交”,通过本条方式获取谈判文件后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投标,否则谈判响应文件拒收;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政采云系统或将文件资料扫描件发送至cnsxzb@163.com电子邮箱;
6.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以上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供应商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9日14:30整
七、投标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层(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八、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9日14:30整
九、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2楼(以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公告板所显示的开标室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谈判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谈判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日为准)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谈判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可以通过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快递形式,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详见“ 谈判通知(邀请)书”约定。
3.谈判开始后,供应商投标代表手机、邮箱需保持畅通并全程关注代理机构的各类通知:需要询标等,代理公司将通过电子邮箱cnsxzb@163.com 对谈判响应文件中邮箱发出函件,供应商按规定时间作出答复、澄清/说明,逾期回复的不予采纳。
4.本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5.当政采云系统中预算金额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竞争性谈判文件预算金额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苍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77-68878819
联系传真:/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路惠达路交叉口
代理机构名称:苍南顺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99896
联系传真:0577-68889879
E-mail:cnsxzb@163.com
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华府新世界6幢103-106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联系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财税大楼四楼)
附件信息:
苍南县新冠肺炎核酸、抗体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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