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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81次 日期:2020-04-30 16:09:5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委托,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czc202004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等,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00000元)。

四、投标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具备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推荐证书;

3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在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到的信息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标文件的获取: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

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_=2018-03-30 11:40:47)。(注: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成功后才视作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如供应商未注册政采云,请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内整理资料、盖章扫描发至1589009783@qq.com,招标文件发至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在政采云上将该单位信息添加至本项目中;

3、供应商报名后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24小时之前(上班时间)与代理公司予以书面声明确认。报名后擅自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将其记入不良记录,并给与相应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供应商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自行查看和下载电子文件(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六、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5、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

七、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21日上午09:30

注:接受投标文件的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投标供应商递交加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缀名为.bfbs)到邮箱:1589009783@qq.com,但不强制要求提交,未提供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开标时间:2020年521日上午09:30

注:解锁指令发出后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供应商放弃投标。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有效期限为发出之后五个工作日。

2、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公告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逾期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参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702室,联系人:郑凯挺 电话:0577-88370285/13634235000。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址: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96831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

  人:郑凯挺 

电话 / 传真:13634235000,0577-88370285/0577-88370255

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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