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西鹿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就广西桂中(鹿寨)现代林业产业园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项目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社会资本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桂中(鹿寨)现代林业产业园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二、采购编号:LZHG20-007
三、采购内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招标文件)
1.采购条件
广西桂中(鹿寨)现代林业产业园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项目已由鹿寨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广西鹿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为广西桂中(鹿寨)现代林业产业园PPP项目的实施机构,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鹿投资公司”)做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并以柳州市人民政府 鹿政函〔2020〕27号 文件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广西桂中(鹿寨)现代林业产业园内。
2.2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1)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具体包括:A部分(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配套的路网工程和通平工程(包含场地平整、电力工程、燃气工程、供热工程、消防工程、环卫工程、绿化工程等);B部分(经营性配套服务):5 万平方米原材料烘干中心、4 万平方米仓储物流中心、5 万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5 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
(2)建设规模
A.原材料烘干中心 5 万平方米,占地面积 20 万平方米(合计 300 亩);
B.仓储物流中心 4 万平方米,占地面积 10 万平方米(合计150 亩);
C.综合服务中心 5 万平方米,占地面积 5 万平方米(合计75 亩);
D.标准化厂房 5 万平方米,占地面积 10 万平方米(合计 150亩);
E.路网工程长度共计 10.59 千米,道路面积共计 30.13 万平方米。其中主干道(宽 40 米)长度 3.93 千米,面积 15.72 万平方米;次干路(宽 25 米)长度 4.62 千米,面积 11.55 万平方米;支路(宽 14 米)长度 2.04 千米,面积 2.86 万平方米。
F.通平工程包含场地平整、电力工程、燃气工程、供热工程、消防工程、环卫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场地平整面积共计4,635.75 亩,其中一期一区 1,973.85 亩,一期二区 2,661.90 亩;绿化工程面积共计 554.24 亩,其中一期一区 287.27 亩,一期二区 266.97 亩;电力工程、燃气工程、供热工程、消防工程、环卫工程等建设规模,按场地平整规模,每亩 4 米工程量估算,一期一区建设规模为 0.79 万米;一期二区建设规模为 1.06 万米,项目合计规模 1.85 万米。
2.3投资构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91,912.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21,546.44万元;设备购置安装工程费11,551.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35,705.50万元;预备费8,440.15万元;建设期利息14,669.82万元。
3.采购需求及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广西桂中(鹿寨)现代林业产业园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方,采用PPP模式中的 DBFOT(设计-建造-融资-运营- 移交)+ DBFOOT(设计-建造-融资-所有-运营-移交)运作方式【A 部分(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部分)采用 DBFOT 模式运作,B 部分(经营性配套服务部分)采用 DBFOOT 模式运作】,由政府方出资代表(祥鹿投资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方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合同期限内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履行建设单位职责,承担项目法人主体责任。项目公司应遵从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全面履行《广西桂中(鹿寨)现代林业产业园PPP项目合同书》中所规定各项义务;政府方按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按照PPP 合同规定的移交方式,将本项目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以及B部分资产的所有权(无负债、担保等权利瑕疵)无偿、完好的移交给鹿寨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
4、PPP合作方式
4.1运作方式:项目实施PPP模式中的DBFOT(设计-建造-融资-运营- 移交)+ DBFOOT(设计-建造-融资-所有-运营-移交)运作方式【A部分(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部分)采用 DBFOT 模式运作,B部分(经营性配套服务部分)采用 DBFOOT 模式运作】。
4.2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引入社会投资人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及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均为38,382.58万元,其中,祥鹿投资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以货币资金出资7,676.52万元,占项目公司20%的股权,社会资本方以货币资金出资30,706.06万元,占项目公司80%的股权。
4.3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分5期进行建设,单期的合作期限为3+N(3年建设期,N年合作期)。其中一期自合作期第1年起,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二期自合作期第4年起,建设期3年,运营期19年;三期自合作期第7年起,建设期3年,运营期16年;四期自合作期第10年起,建设期3年,运营期13年;五期自合作期第13年起,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
4.4项目回报机制
项目公司的回报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机制。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并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结果合格的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1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获取地点: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桂园路8号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须持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26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帐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转入到账,开户名称: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鱼峰支行,银行账号:7040 0500 0000 0000 10434,并注明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
使用银行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将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并在开标时带原件查验。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2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桂园路8号汇一联商务楼一楼),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5月26日上午09:30时整(北京时间)在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桂园路8号汇一联商务楼一楼),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zfcg.com.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www.lzxjyzx.cn:9003(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说明:
1、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2、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不允许(允许/不允许)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广西鹿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廖顶锋 联系电话:0772-6825283
地址:鹿寨镇飞鹿大道279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72-212875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阳光壹佰C区35栋18-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鹿寨县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2-6822756
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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