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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萍乡市安源生态水库片区开发PPP项目(一期)(项目编号安购2020B000323482)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100次 日期:2020-04-30 15:17:56.0

 

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萍乡市安源生态水库片区开发PPP项目(一期)(项目编号:安购2020B000323482)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萍乡市安源生态水库片区开发PPP项目(一期)实施方案已通过审批,具备采购社会资本的条件,准备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社会资本,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受萍乡市中心城区安源组团开发建设办公室的委托,特邀请有意向承担本项目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萍乡市安源生态水库片区开发PPP项目(一期)
2.项目编号: 安购2020B000323482
3.项目地点: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安源区境内。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涉及主要市政道路(不含市政管线)建设项目、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安源生态水库工程建设项目、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安源大道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安源新区亮化工程建设项目。
二、 采购需求
1.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18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6年
2.投资概算:投资 171128.61万元
3.合作形式:经安源区人民政府批准,萍乡市中心城区安源组团开发建设办公室作为项目实施机构,中选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4.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合作期结束后,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5.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且合法续存,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7、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信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履约信誉度高,诚实可信,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7.1需提供企业经审计的 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表,2018年或2019年企业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40 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0 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
9.1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承诺信誉属实 ②近三年公司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围标、串标等行为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9.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除外。
四、 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不作解释,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2056日至20205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下同),在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市安源区公园南路城市风情60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申请人对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26930分。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安源新区井冈山路东方巴黎正门左侧)。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说明 
1.采购人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将组织对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进行考察,若发现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会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通过资格。
2.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提交保证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继续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的,应在公开招标阶段向采购人提交保证金(具体金额在采购文件中规定)。
3.申请人参加本项目采购的只能授权唯一的一名委托代理人,即在资格预审阶段与公开招标阶段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萍乡市中心城区安源组团开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李军生           联系电话 : 0799-6660369
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安源中大道23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萍乡市安源区公园南路城市风情606
联系人: 张乐             电话:0799-6782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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