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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公家具及窗帘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65次 日期:2020-04-28 15:51:4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顺县城镇工程建设中心委托,就办公家具及窗帘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TSCG202004013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委托本级集采

二、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

名    称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完工期

备注

办公家具及窗帘采购项目

办公桌:1400*700*750

办公椅:常规

储存柜:850*390*1800

手动密集架:3600*600*2400*15列

80

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具体交货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公告期限及售价:

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标书售价:0元

五、注册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只实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2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招标文件,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读,招标文件合法获取方式如下: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

②另本项目采购文件同时发布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s.gov.cn/col/col1383420/index.html)。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8日15时止。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

1、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3、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七、投标保证金: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址: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

     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8日15:00(北京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CA数字证书随身携带或准时解码。

2、开标时间:20205月8日,15时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九、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附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提供小微企业名录库(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网页截图或附供应商经相关部门盖章认定为小微、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且有效期内。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网页截图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集采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集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集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人及招标集采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十一、联系方式

集采机构: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0577-67592508

质疑咨询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592508

采购单位: 泰顺县城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593991

质疑咨询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568155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泰顺县财政局

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58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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