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巨路塬区集中供水水源工程施工II标段 |
点击:82次 日期:2020-04-28 15:28:20.0 |
长武县巨路塬区集中供水水源工程施工II标段
招标公告
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登记编号:XJJ(SL)2020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武县巨路塬区集中供水水源工程已由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武县巨路塬区集中供水水源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发改农经[2018]22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省级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武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长武县巨路塬区集中供水水源工程招标依据《咸阳市水利局关于长武县巨路塬区集中供水水源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咸水建管发[2018]49号)文件批复,将工程划分为9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施工II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净水厂1座,新建钢结构净水车间1座(S=599㎡),安装重力式无阀滤池1座,一层砖混结构加压泵房1座(S=160㎡),二层砖混结构办公楼1座(S=544㎡),一层砖混结构附属用房1座(S=114㎡),新建容积1500m³钢筋砼矩形预沉池2座,新建容积500m³钢筋砼方形预沉池2座,新建容积50m³钢筋砼圆形高位蓄水池1座,安装加压泵4台(套)。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1)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投标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上述文件通知(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项目所在地及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开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
04月28日至2020年05月0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8室 进行预报名。2020年05月08日至2020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8室 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项目所在地及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开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 3000 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 年 06 月 02 日 09: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咸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武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长武县
邮政编码:713600
联系人:高工
电 话:029-34202042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8室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郗女士
电 话:029-33158896
电子邮箱:hdxy259@163.com
备案机构:长武县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