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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应急管理局卫星移动终端租赁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39次 日期:2020-04-24 11:25:2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苍南县应急管理局苍南县应急管理局卫星移动终端租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202018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标项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苍南县应急管理局卫星移动终端租赁采购项目

1

22.32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卫星电话62台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或其本地分支机构;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获取地点:

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3、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a)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报名登记表。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51314:30整(北京时间,下同)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

、开标时间:202051314:30

九、开标地点:

1、代理机构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

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

十.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用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3)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 。

4)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 。

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注:采购公告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公告中规定方式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采购公告中规定方式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5、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前往代理公司处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77-6476112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25幢三单元202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9951515258099438

   真:0577-688995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苍南县行政审批中心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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