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苍南县看守所大米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
点击:39次 日期:2020-04-24 11:25:18.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公安局委托,就2020年度苍南县看守所大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电子交易),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 CNDL2020165-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2020年度苍南县看守所大米采购 | 项 | 1 | 900000 | 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
2、投标人需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并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5、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平台等: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在线获取,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的供应商账号注册;
2.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4.平台:政采云(www.zcygov.cn);
5.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按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上传附件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6.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详见公告“其他事项”并按要求提供;
7.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提交了报名资料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以上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供应商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9时00分整
六、投标地址:1、代理机构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
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
七、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5月15日9时00分整
八、投标平台:政采云(www.zcygov.cn)
九、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不接受现场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操作/技术问题详询政采云客服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政采云规定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并在开标时在“政采云平台”进行CA数字证书解密参与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至代理公司地点,“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不是指外包裹袋)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有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放弃投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577-64790868
采购人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577-59892901
2.本采购公告中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的,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3.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报名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如已在工商办理三(五)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证复印件;(2)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系统中报名,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PDF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同时还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249119727@qq.com电子邮箱进行确认。
4.本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招标文件投标通知(邀请)书。
5.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审办法”。
6.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采购机构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7.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格式自拟)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249119727@qq.com)。
8.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公安局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7-59892901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2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5057385810
传真:0577-64790868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厦1单元401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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