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救灾物资补充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
点击:26次 日期:2020-04-24 11:25:14.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的委托,就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救灾物资补充采购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电子交易,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招标项目编号:[2020]307号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项目名称 | 标段 | 内容 | 预算(万元) | 简要规格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2020年救灾物资补充采购项 | 一 | 生活保障类 一批 | 332.05 | 供应商可选标段进行报价。 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
二 | 器材类 一批 | 79.3 | |||
三 | 安置类 一批 | 80.4 |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谈判响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政府采购云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
(9)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
无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资料进行采购文件合法的获取,无须上传资料。
五、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时间及费用等: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1)、可以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项目公告末尾的“潜在供应商”栏点击获取采购文件,登陆账号填写信息后获取,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2)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登陆获取,具体为:进入账户后,选择“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4、采购文件售价(元):免费提供;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24小时之前(上班时间)与代理公司予以书面声明确认。获取采购文件后擅自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将其记入不良记录,并给与相应处罚。
注:如果供应商没经过如上流程获取采购文件的,将不能参加后续的项目投标等流程.
六.采购文件合法获取途径:按照以上要求获取的采购文件为合法获取,采购文件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七、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及平台: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 14:30
2、谈判响应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
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形式: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上传递交。
八、谈判开始时间:2020年4月29日 14:30
九、评审地点: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评标区)
十、谈判保证金:
无需;
十一、在线电子交易活动须知:
1、实施本项目的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如供应商要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办理CA、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后才能完成在线电子交易。
1.1供应商注册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进行查阅,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1.2办理CA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办理CA需要约一个星期,请自行预留时间。
1.3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2、建议电脑采用windows7以上的操作系统,为了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问题,建议使用谷歌Chrome或360浏览器操作。
3、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为:“https://www.zcygov.cn”;
4、政府采购云平台登陆方法有三种:1)账号登陆,2)短信验证码登陆,3)CA登陆,如获取采购文件和制作响应文件只需要用1)和2)其一即可,如须在线对响应文件签章须采用CA登陆;
5、如遇平台技术问题有以下解决办法:1)电话详询400-881-7190;2)网页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咨询小采”进行咨询。
十二、对本项目相关质疑约定如下: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须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曹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
联 系 电 话:15825621907、0577-88113839
传 真:0577-88113837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7
附件信息:
2020年救灾物资补充采购项目谈判文件(仅供阅览).doc
2.9M
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pdf
2.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