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作镇沐春家园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 |
点击:56次 日期:2020-04-24 09:42:40.0 |
高作镇沐春家园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高作镇沐春家园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 由 睢宁县经济发展局文件 以睢经济发投[2019]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睢宁县高作镇高作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作镇沐春家园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作镇高作村,高作初级中学北侧、文学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新建建筑物面积99666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 21926.52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5 日历天,其中设计 30 日历天,施工 335日历天。
2.1.5 其他: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高作镇沐春家园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物资及设备采购、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本次招标范围及控制价包含:包含道路、给排水、消防、室外管网、景观绿化、路灯照明、强弱电、电梯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设计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国家注册建筑师(壹级)、国家注册结构师(壹级)、注册建造师(壹级、建筑工程、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业绩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自 2017 年 4 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 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以中标通知书 、 合同 、 竣工验收证明 ( 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 、 竣工验收证明) 为准 , 以上必须同时具备 ,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 “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 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 “ 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 ” 中勾选 ( 设计 、 监理业绩除外 , 设计 、 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 “ 投标保证金模块 ” ),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满足下列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7 年 4 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 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以中标通知书、 合同 、 竣工验收证明 ( 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 、 竣工验收证明 ) 为准 , 以上必须同时具备 ,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 “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 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 “ 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 ” 中勾选 ( 设计 、 监理业绩除外 , 设计、 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 “ 投标保证金模块 ” ),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4)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 04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至2020年 05 月29日 09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 05月 29日 09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睢宁县住建局招投标监管科 0516-67012705
招标人:睢宁县高作镇高作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高作镇 地 址:睢宁县元府西路252号
联 系 人:孙侠 联系 人:仝曼
电 话:18796311328 电 话:0516-81306777
2020 年 0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