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永嘉县全县污水处理及运维费用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
点击:42次 日期:2020-04-21 18:13:12.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就永嘉县全县污水处理及运维费用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F-GB20200420042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永嘉县全县污水处理及运维费用项目(合同期限为1+1+1年),采购预算:20187960元/年、60563880元/三年,具体数量、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2.特殊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 09:30
七、投标地点: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
八、开标时间:2020年5月15日 09:30
九、评标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不需要提供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拟投标供应商自行核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5、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十二、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质疑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点:永嘉县上塘永建路235号(老的教育局大楼内)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 159677563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点:永嘉县瓯北街道罗马城四幢一单元501室
联系电话:13906670571
传 真:0577-67366678
监管部门:永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7-67230257
附件信息:
永嘉县全县污水处理及运维费用项目招标文件(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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