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
点击:44次 日期:2020-04-20 17:46:25.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委托,就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招标项目编号: F-XJ202004200029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元/套)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项目 | 1 | 项 | 60 | 200元/套 | 印章刻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刻章;
3、具备有效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步骤:
请按如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1、如供应商政采云已注册,请登陆政采云找到本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项目资格要求所需文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2、如供应商未注册政采云,请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内将以下资料整理、盖章扫描发至83399828@qq.com,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在政采云上将该单位信息添加至本项目中。
a)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
b)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果供应商没经过如上流程获取采购文件的,将不能参加后续的项目投标等流程。
五、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质疑事项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均已公开,并向供应商及相关专家征询意见,公告期限(公示期)为 3 日历天。
2、供应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4、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六、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04月 29日 14:30
八、报价时间:2020年04月29日 14:30
九、报价地点:本项目采用邮寄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
十、评标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永嘉上塘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十一、保证金:不需提供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组织机构制定的现场防护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采购活动现场人员健康码等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隔空就坐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现场所有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场地将安排在永嘉县建设大楼三楼评标室,评审之前,对该场地进行消毒,要求评审人员隔空就坐;评审结束后,现场人员分散离场。
2、于投标文件递交的相关说明:本项目采用邮寄方式(原则上采用EMS)递交投标文件(建议采用纸盒封装,开口处贴密封条(加盖公章)并进行保护,避免因运送而破损。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钉钉账号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永兴路建设大厦9楼913室,联系人:陈女士,电话:13566252586),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投标文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29日14时30分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确保投标文件是否投递到位。
3、开标过程采取不接触、不见面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通过“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项目(32108056)”钉钉群确认开标内容;
4、供应商下载钉钉app软件,并注册账户;
5、注册成功后,搜索32108056钉钉群;入群时需填写公司名字和姓名进行认证,审核通过才可进入,请各供应商于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入群认证;
6、在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场所通过“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项目(32108056)”钉钉群直播本项目开标,请供应商准时参加。
7、若供应商未及时参加本项目“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项目(32108056)”钉钉群直播,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8、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评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邮件由投标人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单位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开评标结束后供应商询标原件需寄送)。
9、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和永嘉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通知》(永财采监〔2020〕47号)文件精神,永嘉县财政局积极协同永嘉县相关金融机构,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各中标供应商可直接在政采云上申请政采贷也可以通过线下申请政采贷活动,永嘉县域内金融机构政采贷服务业务介绍详见公告附件“政采贷融资”,如有需要可直接联系。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永嘉县永兴路建设大厦9楼913室
联系电话:13566252586
传 真:0577-67229971
监管部门:永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7-67230257
附件信息:
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单位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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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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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贷融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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