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东路A地块定销房项目监理 |
点击:77次 日期:2020-04-20 15:59:11.0 |
白云东路A地块定销房项目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资格后审)
1 徐州新腾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的 白云东路A地块定销房项目 已经 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徐发改核发[2018]24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已落实 ;现对本工程的 监理 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市鼓楼区白云东路南侧、恒邦锦都汇小区西侧;
3.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4万平方米,包含住宅楼(5栋27层、3栋18层)、配套商业、地下车库、人防、室外配套等工程;合同估算价约46000万元;监理费约285万元。
3.3 招标范围:白云东路A地块定销房项目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3.4 要求工期:750日历天,符合项目整体工期要求(包括总包和配套工程,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上从业。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7年4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4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 万元整。
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银行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16404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将银行保函原件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由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40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上述要求除外。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 04 月 17 日至2020年 05月 13 日。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2020年 05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0年 4 月 23 日17:00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05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8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9.1报价 60.5-62.5分;
9.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4-6分;
9.3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9.4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2.5分;
9.5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4分;
9.6投标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2分;
9.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奖项 1分;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本工程为二次公告,因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二次公告的投标,须在二次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1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2 招标人:徐州新腾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新城区新安路1号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516-85805090
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5-83249912、17712031719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2020年 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