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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餐厨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告(第二次)

点击:175次 日期:2020-04-17 17:26:31.0

平阳县餐厨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

资格预审结果公告(第二次)

 

一、采购人名称: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平阳县餐厨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PYCG191113142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2020325

七、资格审定时间:2020417

八、资格预审结果

1、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有:

1)无锡马盛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2)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3)苏州锦瑞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盐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中禾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2、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及原因:

1)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合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2)淮北国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吴林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合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上述申请人存在同一联合体成员,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专家组一致认定上述申请人初步审查未通过。

九、专家名单

叶晶晶、尤晓敏、曾凡举、夏笑丽、马晨晨、刘小三、孙宏微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各资格预审申请人认为该资格预审结果和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疫情期间投诉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相关工作的公告》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人民路276号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7-5819089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保亿中心A10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770080976

邮箱:64348768@qq.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889763

传真:0577-63889959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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