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老人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及配送服务(LJC20-004)竞争性磋商采购更正及延期公告 |
点击:159次 日期:2020-04-17 12:54:17.0 |
各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老人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及配送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LJC20-004
三、采购单位:柳州市柳江区社会福利院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南六街11号
联系人:韦青桃 联系电话:721152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4栋2楼
联系人:宋艳鸿 联系电话/传真:0772-3858837/261238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4月8日
六、更正日期:2020年4月17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2、第三章《项目需求》增加配送服务点人数情况:柳江区社会福利院总院约60人、西院约60人、成团分院约20人。
3、原采购文件内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项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现更改为“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元整)。”
4、原采购文件内容第26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函(格式)“1.按磋商文件货物采购需求和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交付使用期:____________。”
现更改为“1.按磋商文件货物采购需求和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优惠率: % ,服务期限:_________。”
5、原采购文件内容第30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报价表(格式):
磋商报价表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是否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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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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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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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总报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服务期限:一年 |
现更改为:
磋商报价表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数量 |
是否小、微企业 |
|
1 |
老人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及配送服务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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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料综合优惠率: % 。 | ||||
服务期限:一年 | ||||
举例说明:如食品原料市场价格10元,若优惠率10%即结算价格9元,优惠率等于(1-90%)即10%;如食品原料市场价格10元,若优惠率20%即结算价格8元,优惠率等于(1-80%)即20%;以此类推。 |
6、原采购文件内容第21页第四章《评审办法》1、价格分“(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谈判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对竞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最终竞标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最终竞标报价。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以进入详评的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20分。
(4)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分”
现更改为:
1、价格分“(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谈判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对竞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最终竞标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最终竞标报价。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以进入详评的且最后报价最高优惠率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20分。
(4)磋商报价得分= 1-(投标人最高投标综合优惠率)
—————————————————- ×20分”
1-(某投标人的综合优惠率)
7、原采购文件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9时30分。供应商应于2020年4月20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在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泽宇美食城内4栋2楼),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现更改为“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6日上午9时30分。供应商应于2020年4月26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在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泽宇美食城内4栋2楼),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采购文件中如有相关条款均作相应变更,请供应商按更正和延期后的内容进行响应,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