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部分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点击:86次 日期:2020-04-16 14:05:07.0 |
2020年部分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20200410-SZ036DL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0年部分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已由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烟审批投【2020】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烟台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背景:本项目为2020年部分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对芝罘区和莱山区内的通世南路、幸福中路、幸福南路、烟大路等13条道路路段进行综合提升改造。主要包括铣刨、沥青罩面、铺设砂砾基层、摊铺7cm中粒式沥青、热沥青预拌同步碎石封层,更换立沿石,更换自调试井盖及交通设施、亮化提升、绿化提升等。 2.2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交通设施、照明及绿化景观等方案设计;道路改造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3 本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9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5 计划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28251万元,本次设计招标投资额约350万元。 2.6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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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4-15 16:00至2020-04-22 16: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
4.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
4.3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 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缴纳形式:银行汇款; 标书费账户: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开户行:烟台银行西大街支行; 账号:77777701010028+保证金识别码; 潜在投标人在汇款凭单的用途或附言、备注等填写投标单位识别码以标识身份。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9日09时00分。 5.2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 “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896343。 5.3逾期签到或者未按指定时间进行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发布媒介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7.其他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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