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2020年度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图审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点击:68次 日期:2020-04-16 13:07:3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委托,就2020年度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图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经前期招标人及评审专家推荐,邀请浙江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创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一.磋商编号:xczc202004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磋商项目概况(具体见采购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采购内容 |
1 | 2020年度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图审服务项目 | 50万元整 | 详见采购内容部分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在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到的信息为准);
4、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本项目可网上报名。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
(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_=2018-03-30 11:40:47)。(注: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成功后才视作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如供应商未注册政采云,请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时间内整理资料、盖章扫描发至1589009783@qq.com,磋商文件发至邮箱,磋商代理机构审核后在政采云上将该单位信息添加至本项目中;
3、供应商报名后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须在磋商截止24小时之前(上班时间)与代理公司予以书面声明确认。报名后擅自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将其记入不良记录,并给与相应处罚;
4、磋商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自行查看和下载电子文件(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磋商文件答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5、磋商报名费用:免费。
六、磋商文件疑问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3日9:00(传真形式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采购人澄清疑问截止时间:2020年4月24日17:00。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注:接受磋商响应文件的条件:
1、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
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磋商允许供应商递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后缀名为.bfbs)到邮箱:1589009783@qq.com,但不强制要求提交,未提供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磋商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开标时间:2020年4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九、解密磋商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4月27日10: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4月27日10: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不要求。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无须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磋商响应文件。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4、供应商将加密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5、具体的磋商响应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
6、本公告有效期限为发出之后五个工作日。
7、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公告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逾期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及磋商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9、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磋商代理机构参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10、书面质疑受理地点: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702室,联系人:郑凯挺 电话:0577-88370285/13634235000。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单位: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 系 人:方女士
联系方式:0577-85851573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
联 系 人:郑凯挺
联系方式:0577-88370285/13634235000
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号码:0577-869966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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