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渡香桥旅游项目(采购编号LZHG20-010)资格预审公告 |
点击:21次 日期:2020-04-16 12:30:52.0 |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受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中渡香桥旅游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1.1 项目授权主体:鹿寨县人民政府
1.2 项目实施机构: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 项目名称:中渡香桥旅游项目
1.4 项目编号:LZHG20-010
1.5 项目类型:新建。
1.6 项目建设地点:柳州市鹿寨县中渡镇至香桥景区。
1.7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建设内容的不同特征及属性,将建设内容划分为旅游基础设施、旅游体验设施、旅游配套设施三类。
1.旅游基础设施
(1)中渡古镇风貌提升:含古镇外立面改造26,072㎡、重点院落改造建设13,990㎡、古镇门头5个、民俗文化广场5,000㎡、城墙激光投影、演出码头夜景工程、总平亮化工程19,500㎡、总平绿化及景观小品19,500㎡、文化场馆3,000㎡。
(2)洛清江滨水观光带打造:含沿河景观40,000㎡、河道整治10km、码头4个、河道亮化工程16,000㎡、景观桥4座。
(3)道路管网工程:含沿江绿道20km、水渡鹿村道路基础提升10,200㎡、嗨鹿主题乐园道路5,000㎡、给水工程10km、排污管网10km、电力管网10km、通讯设施。
(4)旅游智慧工程:含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单兵系统、无人机巡检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及SOS系统、森林防火系统、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车船调度系统、停车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WIFI)、指挥中心、景区机房建设、综合布线、景区网络租用、景区综合票务管理系统、景区营销系统、舆情监控系统、景区综合管控平台、智能游玩助手、新媒体运营平台、大数据决策平台、远程值机系统。
(5)其他基础设施:含停车场12,008㎡、卫生间28个、景区全域标识工程、水渡鹿村基础提升工程(含引水入村工程、绿化)、水景秀、嗨鹿主题乐园绿化33,019㎡、香桥景区基础提升工程,含道路提升工程18,000㎡、建筑物升级改造1,650㎡、总平景观提升。
2.旅游体验设施
(1)十里洛江水陆交通系统:该片区主要沿洛江建设水路交通系统,包括水上竹筏80艘、画舫10艘、响水漂流、水上俱乐部,并建设服务中心、洗澡间、蓄水池、仓库等配套工程建筑1,500㎡。
(2)香桥景区旅游体验系列:该区总用地面积为20.2公顷,主要产品有:
①丛林穿越800㎡;
②网红体验项目,含寻龙洞1,500㎡、瀑布秋千、极限设施(如玻璃景观桥)2000㎡;
③观光车30辆。
(3)嗨鹿主题乐园:该片区用地面积为5公顷。
该区域主要建设内容为嗨鹿乐园游乐设施及6,000㎡配套建筑(包括服务中心、餐厅、商铺、景观休闲茶座、洗手间等)。
3.旅游配套设施
(1)水渡鹿村:
①福鹿主题精品酒店,涵盖客房14,000㎡、梦鹿水街及水寨食坊共6000㎡、飞越中渡4D沉浸体验1,640㎡;
②鹿村康养会馆6.7公顷,建筑面积6,700㎡;
1.8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1)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 106,558.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76883.33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994.54万元,预备费 4793.89万元,土地成本 11000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 4887.22 万元;流动资金 1000万元。
(2)资金结构及股权结构: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 20%,即21,311.80万元,其中:政府方占 10%,社会资本方占 90%;银行贷款为项目总投资的 80%,即85,247.18万元。
1.9 项目合作方式
(1)项目运作方式:项目旅游基础设施、旅游体验设施部分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运作;旅游配套设施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模式运作。
(2)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期 2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合作期 18 年。
(3)项目公司在合作期进行项目运营,包括管理体系建设与完善、 旅游产品体系的打造和旅游品牌的树立、服务体系的建立和优 化以及旅游设施的日常维护。合作期内,BOT 合作模式下形成的基础设施类固定资产,产权属于政府所有,由此形成的无形资产归属于项目公司所有;体验设施设备、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归属于项目公司所有;建设和运营形成的无形资产归属于项目公司所有。合作期结束,项目公司应该将该部分形成的固定资产及景区景点品牌等无形资 产(不含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等商品品牌)无偿移交给政府。BOO合作模式部分,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形成的资产均归项目公司所有。
(4)回报机制:BOT 部分采取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BOO 部分采取使用者付费模式,政府不承担补贴责任。
2.1 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下列条件.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之一具备即可)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申请人自行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自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自行承诺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换取“三证合一”的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均应满足本项要求。
2.4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时,可共同满足此项。申请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2014﹞25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2.5申请人具备旅游景区运营管理能力(非开放式公园),须提供经区运营管理合同。
2.6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7参加本次采购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承诺函证明原件(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申请人自行承诺。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此项)。
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但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1)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在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成员(法人)单位;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报名至今后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另有约定除外);
(4)联合体各成员均对项目公司具有出资义务,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成员都产生约束力。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申请人有3家或3家以上,项目实施机构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后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依法调整采购方式。
四、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4月22日止(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4.2获取地点: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鹿寨县城南桂园路8号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4.3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法定代表人凭居民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4.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不代办邮寄。
五、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6日10时00分。
5.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鹿寨县城南桂园路8号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说明
6.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3)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www.zfcg.gov.cn;
(4)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xjyzx.cn:9003。
6.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发布澄清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结束后,采购人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将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中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申请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6.4采购人定于资格预审结束后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发布在(1)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2)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3)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www.zfcg.gov.cn ;(4)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xjyzx.cn:9003。
6.5 联系方式
采购人: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59号
联系人:刘晓锋
联系电话:0772-681324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3楼
联系人:梁春喜
联系电话:15607718765
监督部门:鹿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 0772-682275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