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一期工程-凤凰佳园凤凰佳园电梯工程 |
点击:217次 日期:2020-04-13 12:59:58.0 |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徐州金桥国际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凤凰佳园电梯工程已被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开管项【2018】10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电梯投标。
2.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3.2 工程规模:电梯55台,合同估算价约1350万元。
3.3 招标范围:全部电梯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电梯门洞封堵、电梯井道内照明维修插座、售前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共55部电梯,具体规格详见图纸、技术参数详见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及规格,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4 要求工期:A地块和B地块,采购与安装总工期共为120日历天。其中,自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货到现场,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90日历天安装完毕。具体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甲方正式通知中的提前或推后,则本合同中的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
3.5 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A、当投标人为电梯生产企业时:电梯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大于 2 亿元人民币(含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按开标当天的中国银行的美元汇率计算)。
B、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应大于300 万元人民币(含300 万元),须有电梯生产企业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品牌电梯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大于 2 亿元人民币(含 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按开标当天的中国银行的美元汇率计算)。
C、同一品牌的电梯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当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投标人电梯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投标人须提供电梯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电梯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同时提供投标人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5.3 电梯生产企业必须拥有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4.1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辖市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
5.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以及有不良行为的;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6.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5.8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255827)”。
5.9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及标准参照或相当于:三菱(mitsubishi)、日立(HITACHI)、通力(KONE)、奥的斯机电(OTIS electric)、迅达(Schindler)品牌。投标人所投设备不是推荐品牌的,投标前需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将“招标人书面同意书”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10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应将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质押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
6.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将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以及联系人和电话发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邮箱进行备案(基本户备案邮箱:xzjkqjbhba@126.com,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87780097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柒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户号:552173567720
开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7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8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9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6.10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 2020 年5月12日0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0年 4月24日 17 时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 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2日09时30分。
8.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一)投标报价 50分
(二)技术响应: 25分
(三)售后服务 10分
(四)安装及调试 5分
(五)投标人业绩及商务响应 10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1. 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12. 招标人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赵佳 电话:0516-83255536
1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科技园泉山科技楼北四楼
联系人:刘朋 电话:0516-8399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