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农村电影放映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芦溪县农村电影放映购买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芦溪县群利数字电影放映有限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04月10日起至2020年04月17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芦溪县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0799-7583823, 地址:芦溪县财政局)和芦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地址: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凌云南路75号,联系人:周跃华,联系电话:18979952978)。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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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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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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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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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农村电影放映购买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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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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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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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1
论证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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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行业现状,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缺乏有效竞争,在芦溪同类企业比较,芦溪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完全符合《农村电影公益放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方案》中承接主体所需资质和条件,鉴此,建议此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模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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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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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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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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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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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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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信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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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2
论证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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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影放映属于公益放映工程,缺乏有效竞争并且具有属地性,芦溪县群利数字放映有限公司一直承担了芦溪县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是主管部门认可,能完全按照要求规范操作的承接主体,为继续把该项目做好做实,保质保量完成放映服务,可根据政府采购法之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芦溪县群利数字电影放映有限公司承接放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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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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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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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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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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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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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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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论证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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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群利数字电影放映有限公司一直承担了芦溪县农村电影公益放映任务,为继续将此工作做实,按质按量完成放映任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承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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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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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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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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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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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0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