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浙江 > 温州市

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龙湾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采集及分析测试项目(重)的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55次 日期:2020-04-08 18:15:5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委托,就龙湾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采集及分析测试项目(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ZWY-202004070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四、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简要规格描述

服务期限

1

龙湾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采集及分析测试项目(重)  

1

979.09万元

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采集及分析测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分批次检测,2020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及售价:

1.时间:202048日至2020415日;

2.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售价:免费

备注:

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

2.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10:30:00 (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址:温州市龙湾区府后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三楼(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前往投标现场)。

九、开标时间:2020年4月29日10:30: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址:温州市龙湾区府后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三楼开标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已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

3.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邵晓锋

联系电话:0577-86897782   17757762688       

传真:0577-86897782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总部大厦1602室

2.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966168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府三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联系人:许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7


附件信息: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