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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采购项目(重)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28次 日期:2020-04-07 16:19: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就苍南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采购项目(重)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CNDL2020116-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标项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苍南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采购项目(重)

1

59

苍南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采购项目(重),详见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营业执照包含森林病虫害防治相关经营范围;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获取地点:

(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3、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a)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报名登记表;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09:30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楼大厅收标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4月17日09:30整

九、磋商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2楼(以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公告板所显示的开标室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3.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评审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评审办法”。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07257

传    真:0577-68807257

邮    箱:27845657@qq.com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17栋3单元302室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联系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苍南县行政审批中心对面)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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